保安人员管理规定-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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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[2011-09-2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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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搞好宿舍的综合管理,做好各项预防工作,保证在宿舍保安的安全和健康,现制定保安宿舍管理条例,请全体保安员自觉遵守执行,共同把宿舍管理好。
1、在宿舍人员要自觉保持室内环境,清洁保持公共通道(场所)清洁,在宿舍范围内包括房屋前后及公共通道,不得乱倒水乱丢垃圾,违者扣分。
2、退宿时要把自已所剩余的垃圾,清扫到垃圾桶内,违者扣分。
3、在宿人员必须做好,防盗工作,非消防用途不得动用消防设施违者扣分。
4、在宿人员严禁使用电炉,违者除没收电器设施外还要扣分。
5、在宿人员不准损坏公物和宿舍的公共设施,不准任意拆改公物,退宿时不准把公物带走或私自赠送他人,违者视情节轻重,要求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。
6、为保财物安全,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好,在宿人员离开宿舍时应自觉把门锁好,以防失窃及外来人员进入,违者扣分。
7、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放射性有毒危险物品,严禁在宿舍养家禽或小动物,违者扣分。
8、宿舍内严禁赌博、酗酒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9、保安宿舍不准留亲友或其他朋友住宿,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。
10、住宿人员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,不准擅自换门锁和修配锁匙,违者每次扣分。
11、住宿人员进行娱乐活动(如打扑克、看电视、听收录机等),不得超过晚上11点钟,不准大声喧哗和高歌,集体宿舍不准接待异性朋友,违者扣分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。
12、公司提倡节约用水,用电,如发现长流水长明灯,经查明原因,按公司规定处理,每间房选出一名宿舍长,负责管理好宿舍内务卫生。
以上各条请大家自觉遵守,执行此管理条例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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